澳门 – 移民

澳门特别行政区 – 移民

根据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,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,「澳人治澳,高度自治」,并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。

根据第3/2005号行政法规《投资者、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居留制度》,欲申请在澳居留之人士,可透过贸易投资促进局提出申请。

获批准后,需到居留及逗留事务厅之居留分处申办《居留许可/居留许可续期凭单,之后可凭该《居留凭单》向身份证明局申办《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》。

 

贸易投资促进局

地址:澳门友谊大马路918号世界贸易中心一楼

咨询电话:(853) 2871 2055
传真:(853) 2871-3950

电邮:[email protected]

 

办公时间:

星期一
上午9:00 – 13:00 (截筹时间为12:30;接收补交文件至12:30)
下午14:30至下午17:45(截筹时间为17:00;接收补交文件至17:30)

星期二
上午9:00 – 13:00 (截筹时间为12:30;接收补交文件至12:30)
下午14:30至下午17:45(截筹时间为17:00;接收补交文件至17:30)

星期三
上午9:00 – 13:00 (截筹时间为12:30;接收补交文件至12:30)
下午14:30至下午17:45(截筹时间为17:00;接收补交文件至17:30)

星期四
上午9:00 – 13:00 (截筹时间为12:30;接收补交文件至12:30)
下午14:30至下午17:45(截筹时间为17:00;接收补交文件至17:30)

星期五
上午9:00 – 13:00 (截筹时间为12:30;接收补交文件至12:30)
下午14:30至下午17:45(截筹时间为17:00;接收补交文件至17:30)

星期六
休息

星期日
休息

 

星期六、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

https://www.ipim.gov.mo/zh-hant/

 

治安警察局 (出入境事务大楼)

地址:澳门凼仔北安码头一巷,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

电话:(853) 2872 5488

传真:(853) 8897 0300

电邮:[email protected]

 

办公时间:

星期一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午9:00 – 下午5:00

星期二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午9:00 – 下午5:00

星期三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午9:00 – 下午5:00

星期四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午9:00 – 下午5:00

星期五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午9:00 – 下午5:00

星期六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休息

星期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休息

 

每日截筹时间:(外国人事物警司处与居民事物警司处截至17:00,外地劳工事物警司处截至16:30)

http://www.fsm.gov.mo/psp/cht/psp_top5_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