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门特别行政区 – 移民
根据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,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,「澳人治澳,高度自治」,并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。
根据第3/2005号行政法规《投资者、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居留制度》,欲申请在澳居留之人士,可透过贸易投资促进局提出申请。
获批准后,需到居留及逗留事务厅之居留分处申办《居留许可/居留许可续期凭单,之后可凭该《居留凭单》向身份证明局申办《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》。
贸易投资促进局
地址:澳门友谊大马路918号世界贸易中心一楼
咨询电话:(853) 2871 2055
传真:(853) 2871-3950
办公时间:
星期一
上午9:00 – 13:00 (截筹时间为12:30;接收补交文件至12:30)
下午14:30至下午17:45(截筹时间为17:00;接收补交文件至17:30)
星期二
上午9:00 – 13:00 (截筹时间为12:30;接收补交文件至12:30)
下午14:30至下午17:45(截筹时间为17:00;接收补交文件至17:30)
星期三
上午9:00 – 13:00 (截筹时间为12:30;接收补交文件至12:30)
下午14:30至下午17:45(截筹时间为17:00;接收补交文件至17:30)
星期四
上午9:00 – 13:00 (截筹时间为12:30;接收补交文件至12:30)
下午14:30至下午17:45(截筹时间为17:00;接收补交文件至17:30)
星期五
上午9:00 – 13:00 (截筹时间为12:30;接收补交文件至12:30)
下午14:30至下午17:45(截筹时间为17:00;接收补交文件至17:30)
星期六
休息
星期日
休息
星期六、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
https://www.ipim.gov.mo/zh-hant/
治安警察局 (出入境事务大楼)
地址:澳门凼仔北安码头一巷,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
电话:(853) 2872 5488
传真:(853) 8897 0300
办公时间:
星期一 上午9:00 – 下午5:00
星期二 上午9:00 – 下午5:00
星期三 上午9:00 – 下午5:00
星期四 上午9:00 – 下午5:00
星期五 上午9:00 – 下午5:00
星期六 休息
星期日 休息
每日截筹时间:(外国人事物警司处与居民事物警司处截至17:00,外地劳工事物警司处截至16:30)